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计划采购水质监测设备,现将该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合乎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仪器由两个抽气泵分别组成独立的气路系统,可同时采集两种气体样品或采集平衡样品,使采样工作快捷、可靠;
7、配置含采样器主机、吸收瓶挂件、缓冲瓶、三角架、充电器、硅胶管、仪器箱;
▲1、主机能轻松实现重量法烟尘采样,并预留β射线烟尘浓度测量、电化学法烟气测量和溶液吸收法烟气采样等多种功能(提供由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产品彩页图);
▲2、采用高负载、大流量烟尘采样泵,流量范围(10~100)L/min,吸收液采样流量范围(0.2-2.0)L/min,烟尘采样与吸收液采样可一起进行(提供由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产品彩页图);
3、基于皮托管平行法等速采样原理,能自动测量、跟踪烟气流速,等速采集烟尘,采样精度高;
5、仪器具有防倒吸功能,仪器采用多级滤尘滤芯设计,可有效滤尘保护气路及采样泵;
▲10、后续可选配微机通讯功能,实现主机与工况枪的数据通讯(提供由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产品彩页图);
▲11、配置含仪器主机1台、适用于0.2-2L/min烟气采样传感器O2一个、含湿量烟气采样管1根、低浓度烟尘采样管1根、MH3020T烟尘采样管3支、锂电池(可给低浓度采样枪供电)、打印机一台、YQ3000-D打印机一台、干燥缓冲瓶1套,烟气过滤芯2个,信号线、本设备验收时,需带计量检定证书。
▲1、可同时检测6种气体(VOC、H2S、NH3、SO2、O2、可燃气体),支持催化可燃、红外可燃、光致电离(PID)和电化学传感器,传感器寿命均≥2年,其中:VOC:0-100ppm、H2S:0-30ppm、NH3:0-50ppm、SO2:0-300ppm、O2:0-25%(提供由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产品彩页图);
3、大屏LCD显示检验测试的数据,浓度显示方式支持实时值、极值、STEL、TWA专有显示界面;
▲6、支持蓝牙BLE5.0无线传输,接入物联网平台(提供由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产品彩页图);
注:标注有“▲”的参数条款,为此次采购项目的重要的参数条款,若不满足将严重扣分。
2、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4、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保修,设备质量保证期从被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计,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五楼)指定位置,产生的货物物流运输费用与涉及货物上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符合采购技术方面的要求及合同规定;产品合格证、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齐全。
采购人按照验收标准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查验。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1、合同款项结算: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全部采购货物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约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余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上述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全部项目交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全部货物采购交付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服务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1、如因服务的质量上的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别判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江门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联的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亦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详细的细节内容;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配件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供应商须于上述网络站点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 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显示查询网站网址)并加盖公司印章];
1、带“▲”重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要求且能提供制造商盖章确认文件的得40分;2、带“▲”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10分;其余一般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对报价供应商所投报产品的技术水平、技术性能、配置先进性、稳定性、可维护性等做综合评审:
1、品牌知名度高,品牌产品在相同行业中具有领头羊,技术先进,有自身特色,核心部件匹配性高,得10分;
根据报价供应商制定的方案组织计划、时间进度、质量保障、验收方案等做综合评审:
投报最低价者得分30分,其余投标者价格分数=(最低价/投标价格)×30。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资企业报价,则加盖公司合同章也可)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指定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11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资料袋装载密封,封口盖公章或者签署报价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