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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3日讯(记者孙婷婷)2月3日是阴历的腊月二十三,又称为“小年”。心急的市民,渐渐的开端点燃烟花爆竹,噼里啪啦的声响,也让年味儿越来越浓。据了解,自2月3日,德城区答应取得《烟花爆竹暂时运营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烟花爆竹,出售时刻截止至2月24日(阴历元宵节)。
3日上午,在青年路上的一家出售烟花爆竹的店肆内,偶然看到有冒雪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市民杨军和记者说,2月3日正值“小年”,他预备购买一些烟花爆竹在“小年夜”点燃。记者查询发现,受降雪影响,市区鞭炮出售点开卖首日遍及遇冷。摊主忧虑下雪淋湿货品,很少有摆放路旁边叫卖的,而因路况欠好,买鞭炮的顾客也不多。
据德州市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郭学博介绍,现在德州市共有11家烟花爆竹出产企业、19家批发企业和500余家终年零售店,以及1300余家暂时出售网点。从2月3日至2月24日,取得《烟花爆竹暂时运营许可证》的商贩,能够在该日期内出售烟花爆竹。商贩出售的烟花爆竹必需要前往德州市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烟花爆竹出售点进货,那些未取得《烟花爆竹暂时运营许可证》的商贩私自贩卖和贮藏大批量烟花爆竹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